要聞 「光城者」兩認罪成人囚5年及5年3月 未獲1/3減刑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0 日 By 明報 「光城者」7名成員涉擺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5名中學生已判入教導所,餘下兩名成年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兩名被告鼓吹的「無底線」革命主張,「絕對不可以在這個社會裏出現」,判斷本案「情節嚴重」,採納國安法的「最低刑期」,判兩人入獄5年及5年3個月,未獲認罪後三分之一減刑。 相關文章: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光城者區域法院港區國安法 Up Next 港對外經貿工作 東盟增歐美減 李家超預告訪東盟國 學者:轉新興市場配合北京 不要錯過 法院玻璃牆破 疑行車天橋射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刺警案留言插小腸 網民罪成 官:七一敏感仇警氛圍濃 煽惑效果增 大坑西居民申擱置收樓裁決 平民屋宇質疑有組織拖延 借虛銀購舒適堡課程 健身客入稟追13.5萬 林紹桐腎餘三成功能 求情稱入監或致命 較原定開庭遲兩小時 頭位旁聽者清晨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