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大專生認罪判囚38月 官:考慮集體性質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11月18日突圍而出。其中一名21歲IVE學生涉管有雷射筆及被捕時激烈掙扎,早前承認暴動、拒捕等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已還押23個月。區域法院昨日判刑,法官郭啟安認為案中有人使用弓箭「肆意攻擊」警員,判刑需具阻嚇力,判囚3年兩個月,另寄語對於「一時迷失身陷囹圄的年輕人」,公眾應予他們機會重投社會。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衝突非法集結罪 Up Next 財會最快下月中討論 房局將交補充資料 不要錯過 【Emily】曾發文讚《給十九歲的我》 被問會否道歉 梁繼昌:無可能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機管局前高層認三跑項目收賄330萬 妻獲撤控 蔡天鳳案前家姑申押後被拒 明年6月審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灣仔暴動案重審 三人認罪冀獲三分一減刑 陳虹秀不認罪年底審 (14:45)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警司涉非禮襲擊 受傷督察指胸留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