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大專生認罪判囚38月 官:考慮集體性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11月18日突圍而出。其中一名21歲IVE學生涉管有雷射筆及被捕時激烈掙扎,早前承認暴動、拒捕等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已還押23個月。區域法院昨日判刑,法官郭啟安認為案中有人使用弓箭「肆意攻擊」警員,判刑需具阻嚇力,判囚3年兩個月,另寄語對於「一時迷失身陷囹圄的年輕人」,公眾應予他們機會重投社會。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衝突非法集結罪 Up Next 因泊車打鬥司機不治 退休警:被挑釁後自衛 不要錯過 叫停集會 警稱遭吐口水圍毆 遮打案3男受審 控方:一人認向警舉傘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