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雷射筆照警署 男子認集結囚4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2 月 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9月初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結,當晚多人被捕,其中一名29歲男子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裁判官指出,被告案發後3年來積極生活,獲僱主讚許,對事件有反省,考慮其更生,判處監禁4個月。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旺角警署非法集結罪 Up Next 涉接應游繩逃離者 19人否認圖礙司法 理大案4人認暴動 庭上擺1:500模型涵科學館一帶 不要錯過 【Emily】元宵綵燈亮 康署:影相唔准除口罩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屠龍槍手女友藏械囚88月 官信納「愛錯人」真心悔改 吳智鴻求情稱品學兼優 官不解提小學舊事 退庭首日無定論 屠龍案陪審今續議 支持在囚人士團體「候島」 宣告停售月餅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