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不服5人灣仔暴動罪脫 律政司:官沒考慮「企圖暴動」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2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5男女被指在灣仔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脫,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罪脫裁決,早前提上訴,指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可裁定各人「企圖暴動」罪成。案件昨於區院提訊,法官認為律政司在案件原審時沒有提出「企圖暴動」控罪,欠基礎於上訴階段爭辯,律政司則冀法庭「持開放態度」接納新議題。案件押後訊,待控方修改爭辯議題,各被告續保釋。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暴動罪罪名不成立蒙面 Up Next 密接者倒斃案 稱穩定長期病者按程序候檢疫 認乏人手 歐家榮:事主可自理沒優先 不要錯過 【Emily】李家超半年開16次行會 較前任少三成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 瞞子行蹤 蔡天鳳前家姑妨司法罪成 官:有權不答警方無權「放煙幕」 料護子心切犯案 父非禮女兒3罪脫 官:事主證供矛盾 批主控未能履責 庭上嚎哭不專業 涉藉口「糾正雙性戀」 男子控非禮女友11歲侄女 不獲回遷孕婦批不公 官問恩恤平民屋宇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