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39歲女墮網絡陷阱 轉320萬元支援男方珠寶生意後對方失聯 (10:44)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9 日 By 明報 警方昨日(28日)接獲一名39歲女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一名男子,並於去年12月至本月期間,向對方共轉帳約320萬元,以支援其珠寶生意。該名男子其後失去聯絡,受害人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警員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相關文章: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編輯推介騙案 Up Next 長沙灣女子被非禮 警翌日拘捕涉案男子 (23:30) 不要錯過 東頭邨火警 半百居民疏散 (10:58)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優惠價兌日圓」 假找換店騙31萬 警伙銀行查異常帳戶 搗洗錢集團截103騙案 17歲女涉6宗「保釋金」騙案被捕 疑獨自行事騙近48萬元 (14:01) 青年受騙「為減刑責」當跑腿 參與冒認公安 騙老翁1600萬 七旬翁墮假冒官員騙案失1600萬 另一名19歲騙案事主成幫兇被捕 (12:52) 假客服騙案7月急增 涉WeChat 794宗佔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