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39歲女墮網絡陷阱 轉320萬元支援男方珠寶生意後對方失聯 (10:44)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9 日 By 明報 警方昨日(28日)接獲一名39歲女子報案,指早前在社交媒體上認識一名男子,並於去年12月至本月期間,向對方共轉帳約320萬元,以支援其珠寶生意。該名男子其後失去聯絡,受害人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警員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相關文章: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編輯推介騙案 Up Next 長沙灣女子被非禮 警翌日拘捕涉案男子 (23:30) 不要錯過 東頭邨火警 半百居民疏散 (10:58)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授權過數騙案索償 金管局訂指引 諮詢銀行業 倡考慮各方責任避「一刀切」 涉盜取親友信用卡網購逾10萬元貨品 一男被捕 (17:47) 恒生宣布易帥後 施穎茵首出席活動未談工作變化 警拘西裝「特務」涉3宗電話騙案 損失逾800萬元 (17:51) 21歲大學生涉9宗假冒內地官員騙案被捕 (16:41) 星將勒令社交平台打擊網騙 違者可罰600萬元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