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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暴動罪成 10男女囚50至52個月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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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警方包圍理工大學,示威者在油尖旺發起「圍魏救趙」,歌手莊正等11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一人早前被裁定獨自觀察、屬「好事之徒」而罪脫,莊正及其餘9人則被裁定罪成,還押至今(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就各被告沒同類案底,以及4名被告案發時年輕而酌情減刑,但不接納案件構成延誤,拒絕因而減刑。最終林官判處湛沛林、陳思進、周嘉慧及周諾澄監禁50個月,莊正和其餘5名被告監禁52個月,意味着黎子欣將於服刑間分娩。

罪成的10名被告為電器技術監督歐陽浩明(案發時25歲,下同)、攝影師翟柏龍(28歲)、學生湛沛林(19歲)、髮型師陳思進(18歲)、鄭太君(25歲)、莊正(28歲)、女學生周嘉慧(19歲)、女學生周諾澄(19歲)、音樂教師簡澧然(24歲)及酒吧女店員黎子欣(22歲)。

辯方大律師求情指,莊正的母親在信中稱讚他懂事,大律師續指莊近年起發展音樂,特別是過去一年發表首張專輯和參與大型表演,莊透過歌曲鼓勵感染他人。莊於去年5月結婚,他因本案對妻子感愧疚,他亦明白應以和平方式表達意見。辯方又指,黎子欣育有7歲女兒,目前懷孕的黎預產期為4月,她將與未婚夫組織新家庭。

代表鄭太君的大律師陳辭不禁哽咽,指各年輕被告沒料到陷入牢獄之中,事件在他們的人生不可磨滅,造成很大懲罰。他指,現時香港由亂到治,並實施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注重年青人發展,而富商李嘉誠當年登報稱「黃台之瓜,何堪再摘」,望法庭給予機會被告。

對於辯方稱本案情節不屬最嚴重,林官並不同意,他指暴動者投擲120枚汽油彈,彌敦道滿目瘡痍和遭受破壞;如果因被告「不動口不動手」輕判,或令人誤以為這樣不是大錯。林官相信被告已得到沉重教訓、重犯機會低,強調法庭非要摧毀被告的人生,但須要發出正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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