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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男生涉「私了」移路障男 認暴動及傷人候判 非法禁錮不獲起訴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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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年初二,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到旺角參與紀念「魚蛋革命」四周年活動,其後演變成衝突,更發生多宗「私了」及襲擊途人事件。中六男生嫌疑用腳踩及踢其中一名企圖移開路障的中年男士,今天(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非法禁錮罪則獲法庭存檔不予起訴。法官李俊文將案押後至1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看管。

案發時只有18歲的中六學生馬俊棋,現時已21歲。

案情指,2020年1月26日年初二晚上9時半起,眾多示威者聚集在朗豪坊一帶,砵蘭街發生多宗「私了」途人事件,至少兩途人被黑衣人拳打腳踢或以長竹襲擊;警方一度舉旗警告及施放催淚彈驅趕示威者,砵蘭街與山東街一帶交通癱瘓,長竹、木條、發泡膠箱散落一地,有人燃燒雜物縱火等。

晚上約11時05分,包括被告人在內的15名示威者佔據砵蘭街永旺麻雀及7-11便利店外行車路。凌晨1時左右,46歲的光頭受害人X獨自一人行經山東街KFC附近時,踢開阻塞道路的發泡膠箱,惹起在場示威者不滿,有人以雜物扔向X,將X推倒在餐廳大閘對出路上,並對他拳打腳踢。期間被告用腳踐踏及踢向已倒地的X共4次,另1人則以玻璃樽重擊X頭部。事件中,X頭部須縫7針、右眉有4厘米撕裂傷、臉部留有疤痕,無法工作4天。

警誡下,被告稱「我見個光頭佬講嘢咁串,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並在錄影會面承認曾踢X左膝3至4下,因為他見到X曾推現場的記者或急救員,認為此行為不可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