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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看守遭禁錮大學生 認罪判入教導所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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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學生涉於2020年遭禁錮在牛頭角一間酒店內,其女友和母親被勒索5000元,事主最終自行逃離酒店,涉案的8男1女被控非法禁錮等5罪。其中一名18歲少年涉為500元報酬看守該大學生被捕,其後缺席法庭聆訊,他早前承認一項非法禁錮及不依法庭指定歸押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荃灣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李頌然總結案情指,案發時16歲的被告李英斌(現年18歲)承認於2020年5月15至16日非法禁錮事主X,他稱到達牛頭角工業家酒店後才知悉X被禁錮,為了500元酬勞負責看守X,其間曾揪住X的衣領,提醒他合作。X逃離後,被告同日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並在6月因販運私煙被捕,還押至今。辯方解釋,被告曾因淋紅油判入勞教中心,本案案發時尚處於勞教中心的監管期,他因不慎違反宵禁令,擔心須還押而缺席聆訊及警署報到。

李官引述勞教中心等報告指出,被告不珍惜保釋機會,再次犯事及被捕,談及其罪責時亦表現迴避,故認為再判入勞教中心對他的幫助不大,教導所則較合適。李官同意教導所對被告較有益,加上考慮他在本案的角色,判被告入教導所。

案中9名被告案發時介乎13至24歲,分別被控非法禁錮、勒索、藏毒、兩項盗竊共5罪。其中案發時13歲的男學生早前認罪判感化12個月,17歲的劉家豪亦認罪,判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