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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成員陳清霞:法庭執行特首和國安委決定 不影響獨立審訊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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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首次就《港區國安法》釋法,行政會議成員陳清霞表示,國安法是具有大陸成文法系背景的全國性法律,而香港法庭是行使普通法制度,國安法對香港是嶄新的法律,在實施過程中難免出現新情况、新問題,她認為釋法闡明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明確了國安委及特首的權責,對法庭處理相關案件的程序,訂立了標準和規則,為法庭今後的判決提供了最權威的依循,有利香港社會更全面、準確地落實國安法。

陳清霞又說,釋法沒針對個別案件提出規範,亦沒髑及香港法院的司法程序,更沒損害香港法院的獨立審判權和終審權。她說,釋法將有關決定權交給特首和國安委,法庭在尊重和執行特首及國安委作出相關決定的同時,並不影響其在獨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