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突圍被捕認暴動 被告還押23月求釋放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中,警方圍堵在理大內集結的示威者,多名示威者在11月18日突圍而出,最終18人被捕。其中一名21歲學生昨於區院承認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拒捕共3罪,另一項暴動罪則存檔法庭。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還押23個月,相等於完成量刑起點4年4個月的刑期,冀最終判刑能讓被告當庭釋放。案件押後下周二(7日)判刑,被告申請保釋候判遭拒。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困事件雷射筆 Up Next 理大外暴動18人開審 5人改認罪 不要錯過 學生舊區規劃賽 工廈變身水耕場無人超市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何伯何太互襲案 申法援同被拒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