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勸刪相「解紛爭」 林卓廷社工罪脫 官指控方檢視證據或不應提告 兩被告得訟費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後,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與另外兩人,涉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已流亡的許智峯沒有應訊,其餘3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受審,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游德康裁定林卓廷與自稱男記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認為林當時嘗試化解事主和在場者的紛爭,林說話語氣平和,看不到他逼使事主刪照片,女社工亦無罪釋放,只有男記者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相關文章: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光復屯門公園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林卓廷非法集結罪 Up Next 官信路過 科學館集結案8人罪脫 不要錯過 涉賄校長換小一學位 主婦提堂需普通話傳譯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何伯何太互襲案 申法援同被拒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