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勸刪相「解紛爭」 林卓廷社工罪脫 官指控方檢視證據或不應提告 兩被告得訟費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2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7月6日屯門遊行後,立法會時任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與另外兩人,涉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已流亡的許智峯沒有應訊,其餘3人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等共4罪受審,昨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游德康裁定林卓廷與自稱男記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認為林當時嘗試化解事主和在場者的紛爭,林說話語氣平和,看不到他逼使事主刪照片,女社工亦無罪釋放,只有男記者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相關文章: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光復屯門公園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林卓廷非法集結罪 Up Next 轉職接種中心渡難關 復帶團遇舊伙伴相擁欲泣 疫下傷別領隊路 重踏他鄉嘆滄桑 不要錯過 【Emily】美公文字體改用Calibri 取代Times New Roman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事主提出親密照呈堂 施駿興申換官 施駿興控性侵 稱不會明目張膽索女生電話 官打斷:情境不同 提問對事主不公 非禮養女7年 印刷工罪成還押 區議員施駿興涉性侵女童 事主:曾摸胸無套性交 情婦勒索案 被告否認索保時捷 稱「投入全部感情愛事主」 夾錢置業 父遺囑受益人歸女保安 聾啞女被逐露宿家門 入稟冀爭回公屋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