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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鄒幸彤六四煽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終院提兩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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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經審訊後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15個月刑期。律政司事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昨於高院開庭處理。法官張慧玲同意律政司所指,本案涉及重大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議題,批出證明書,判辭稍後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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