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青年認狎6歲妹囚27月 庭上揭前科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在家中非禮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與她結婚。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昨日判刑時指出,案件涉及違反誠信,兩人年齡相差逾12年,被告重犯機率高,判囚兩年3個月。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男子姦分居妻罪成 另認施壓促撤控 不要錯過 維港建休憩設施 保護海港條例研鬆綁 甯漢豪:維持港內不填海造地原則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利達豐許銳生非禮囚8周 保釋等上訴 求情稱酒精影響 不認罪「非悔意問題」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 K金大王非禮罪成囚兩周 求情提港貢獻 官:沒悔意 報告造假詐騙水署460萬 前分判商4人囚14至2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