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悔意表面 青年非禮胞妹囚24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青年於家中三度非禮當時只有10至14歲的胞妹,包括摸私處及胸部,警誡下聲稱是胞妹主動捉他的手,被告上月底在區院承認3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王詩麗批評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將責任推卸予妹妹;被告比胞妹年長8歲,即使妹妹有不成熟的想法亦應加以教導;妹妹事後亦厭惡男性,由雙性戀者變成同性戀者,決定判被告囚24個月。 相關文章:倫常案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商人涉非禮女傭獲撤控 事主入稟索償28萬 不要錯過 地盤管工涉一晚五度性侵分居妻 事主指被告稱「一日未簽紙離婚 一日係我老婆」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 61歲男病人疑非禮瑪嘉烈醫院抽血員被捕 (22:24) 威院男病人涉非禮實習護士學生被捕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