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悔意表面 青年非禮胞妹囚24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青年於家中三度非禮當時只有10至14歲的胞妹,包括摸私處及胸部,警誡下聲稱是胞妹主動捉他的手,被告上月底在區院承認3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王詩麗批評被告的悔意流於表面,將責任推卸予妹妹;被告比胞妹年長8歲,即使妹妹有不成熟的想法亦應加以教導;妹妹事後亦厭惡男性,由雙性戀者變成同性戀者,決定判被告囚24個月。 相關文章:倫常案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油麻地暴動 莊正等10人囚50至52月 官:「不動口不動手」罪責不輕 刑罰須阻嚇非摧毁人生 不要錯過 涉轉發羊村繪本下載網址 青年被捕 配字「Catch me if you can」 連登留言被指煽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刺警案留言插小腸 網民罪成 官:七一敏感仇警氛圍濃 煽惑效果增 「道士」涉殺智障女 嗇色園監院:道教儀式不涉性行為 搭𨋢非禮陌生女 劍擊前港將招文韜囚21天 摸女乘客大腿 的士司機判200小時社服 殺智障女案 母稱事主被插私處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