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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魏救趙」案郭子麟等13人被判囚29個月至63個月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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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有市民在附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警民衝突,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13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名,包括「12港人」郭子麟,案件今(31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判刑,各被告分別被判囚29個月至63個月,其中郭子麟因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已被判囚10個月,法官考慮郭在本案早已認罪及兩案總刑期,將他共判囚29個月。

13名被告依次為:李卓珩(案發時26歲,下同)、陳駿煒(28歲)、劉嘉樂(26歲)、鄭家裕(33歲)、林敏諾(19歲)、廖卓賢(25歲)、馬宇亮(27歲)、謝澔庭(25歲)、容家俊(26歲)、勞尚文(26歲)、梁楀燊(21歲)、張賀琪(23歲)、郭子麟(18歲),其中林敏諾及郭子麒早前承認暴動罪,另11人則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控罪指13名被告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另外被告李卓珩、馬宇亮因分別藏有一支雷射筆及一支汽由油彈,各被裁定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陳駿煒、謝澔庭則因分別藏有一支噴漆和一罐打火機油,各被裁定各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

控方案情指,案發晚上10時半始,有1000至2000名示威者在油麻地彌敦道上隔着窩打老道與警方對峙,並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築起大型陣地、用雷射光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擲了大約251枚汽油彈等。一小時後,警方展開圍捕行動,並於咸美頓街及窩打老道之間設立封鎖線,最終213人被捕,包括本案的13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