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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許智峯白票帖文 官稱控罪合憲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認罪判緩刑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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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涉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轉載前民主黨議員許智峯呼籲投白票的帖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辯方爭議控罪違憲,裁判官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控罪合憲,直指煽惑他人投白票不能促進民主選舉,更是以集體力量、有組織地影響市民。蘇即表示認罪,辯方求情稱,他一時愚蠢、不熟悉法律而犯案,冀法庭輕判,終被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辯方早前爭議,投白票是合法且和平理性地表達意見,控罪針對特定政見,有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控方則指,巿民是否投票或投白票是個人意願,惟煽惑他人的行為是破壞選舉。

暫委裁判官戴昭琦今裁定時稱,條例能否通過相稱性測試,要考慮是否有合法目的、社會利益等。惟煽惑他人投白票或無效票,不能促進民主選舉,直指此舉是以集體力量、有組織地影響市民,甚至影響市民行使投票權,令選舉資源錯配並造成壓力。

戴官又稱,本案條文僅針對選舉期,同意控方所指,條文並非無限全面禁止大眾投白票或無效票的言論,且並非針對單一團體或取向;重申投白票或無效票,不論投票者的思想是甚麼,均是行使公民權利,惟煽惑的行為才是條文打擊的對象,故裁定條例合憲。

被告蘇浚鋒(現23歲)隨即表示認罪。辯方求情稱,被告為品學兼優的皇仁書院舊生,畢業後追隨理想,就讀中大政政系,副修新聞與傳播學系,他成績優異,更獲院長嘉許名單。被告又獲學生事務處前處長及前僱主撰寫求情信,力證他為人聰明、有責任感,熱心服務弱勢社群。

辯方續稱,他一時愚蠢、不熟悉法律而犯案,重申被告抱真誠態度討論法律而提出爭議;另同類案件均判處緩刑,冀法庭寬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