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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節遊行被指違限聚令 工黨及社民連8人申終院上訴許可 官押後裁決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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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五一勞動節,工黨及社民連共8人在金鐘遊行,被票控違反4人限聚令,被裁定罪成,判囚14天,緩刑18個月。8人早前提出上訴遭駁回,法官黃崇厚指他們為勞工權益示威、具共同目的,參與同一受禁群組聚集,其中7人今(23日)在高院申請至終院的上訴許可。上訴方形容,若外傭觀看世界盃並同為阿根廷打氣,將由合法被改為視作同一受禁群組,這是非理性和武斷。黃官聽罷陳辭押後裁決,預料一個月內頒下判辭。

7名上訴人為郭永健、何偉航、黃浩銘、曾健成、麥德正、李卓人及梁國雄,吳文遠則沒繼續申請上訴。李卓人出席聆訊,曾健成在法院門外批評,自從疫情出現,限聚令成為政府的「手上王牌」,即使目前解封防疫措施,但限聚令仍維持並「牢牢」箝制,不容涉及政治聚集。

代表上訴方的大律師黃宇逸爭議,應如何詮釋599G章下受禁群組聚集,他認為黃官在駁回上訴時沒推翻原審裁判官的事實裁斷,即使上訴人相距少於1.5米亦只是一瞬之間。黃宇逸亦爭議和平聚集是否構成合理辯解,並認為牽涉的憲法議題,即限制能否通過相稱性測試,屬於法律問題,應交由終院釐清。

代表另一上訴方的大律師詹鋌鏘引述黃官在判辭指,外傭以兩至三人一組休憩,距離達1.5米是為法所容,詹提出倘若他們觀看世界盃並同時為阿根廷打氣,則被視為同一受禁群組,這是非理性和武斷(irrational and arbitrary),而考慮有否共同目的和互相認識,無助保障公眾健康。

答辯方高級檢控官李希哲表示,本案早前已作出的事實裁定,上訴不涉及法律問題或有合理辯解,上訴方沒有爭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