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2019年國慶多區示威 女社工涉藏一支鐳射筆被判囚6個月 (18:26)

發佈於

2019年十一國慶多區有人示威,一名左耳失聰的女社工涉嫌在旺角管有雷射筆,早前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天(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遭判囚6個月。裁判官崔美霞指,案發時有40至50名示威者集結堵路,他們情緒高漲,嚴重威脅社會安寧。被告有預謀犯罪,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辯方律師為29歲女被告麥籍心求情,指本案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情況,因雷射筆的根本並非攻擊性武器,而被告只管有1支雷射筆,並收藏在背囊內的藍色袋中,可見她只能自用,不能交給他人同時使用。涉案雷射筆攻擊力不高,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將雷射筆取出或使用,亦無人因此受傷。

辯方亦呈上3封由被告上司及同事撰寫的求情信件,他們均讚揚被告工作態度認真、有上進心、為人善良、樂於幫助有需要人士。冀法庭考慮被告的良好背景,給予輕判。

裁判官指,被告否認帶備雷射筆到現場,聲稱不知道袋內有雷射筆,可見她毫無悔意。被告帶備手套、生理鹽水、手袖等物品,在案發現場沒有日常用途,明顯是預計在暴力事件發生時保護自己。裁判官認為本案沒有減刑因素,判被告即時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