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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案國安總督察稱 「無咁仔細」判斷文章違反哪一法例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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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14日)於區域法院進入第7天審訊,續處理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警方國安處總督察解釋篩選涉案文章過程,供稱主要會審視文章標題及內容,沒有考慮文章作者被標籤為建制或非建制派,亦「冇咁仔細」判斷違反哪一條法例;在選出涉案的30篇文章後,他認為其餘500多篇「無證據價值」,毋需交予案件主管。

控方傳召管轄負責保存立場網站截圖、國安處電腦組Y1小隊的總督察陳安銘。他供稱在去年6月與高級督察盧健賢初步在立場網站上,篩選出共587篇涉違法文章,再與警司黃靜嫻(音譯)審視,最終縮減至30篇文章予案件主管跟進。

辯方大律師馬維騉問及,警方有否判斷違反什麼法例,陳安銘稱商討過程「冇咁仔細」,沒有討論違反哪一條法例的分項,亦同意屬「主觀決定」,可以因人而異。

辯方續舉例,控方可能認為警方篩走的557篇立場文章有證據價值,質疑陳安銘既然得悉部分文章可能下架,為何不把手上文章悉數交予案件主管。陳安銘回應,不曾規範或收窄案件主管的調查方向,重申其餘文章「我哋覺得冇價值,做咩要畀佢?」

盧健賢昨供稱交出30篇文章後,銷毁其餘文章。陳安銘今補充,因其餘文章無證據價值,銷毁與否「唔使我決定,覺得有價值就留低咗啦」,而因其部門比較敏感和保密,一般無用的資料都會盡快銷毁。審訊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