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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校內暴動首案判刑再押後 控方同意遮去理大維修費用 據悉涉3億元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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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涉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原定今於區院判刑,惟法官聽取辯方補充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押後至下周二(13日)判刑。控方稱,早前呈交的證人口供,提及是次暴動對理大造成的破壞及維修費用,惟辯方對費用金額有爭議。控方強調「實質金額唔重要,唔影響判刑。」據悉,理大的維修費用高達3億元。控辯雙方其後達成共識,控方願意遮去維修費用的金額。

被告依次為陳俊邦(現23歲,下同)、陳頌欣(19歲)、郭添明(22歲)、羅健洋(18歲)、李日朗(23歲)及袁太林(23歲)。

控方開庭稱,本月初向法庭呈交的證人口供,提及理大的損毀情况及維修費用,惟辯方提出爭議。控方澄清,無意亦不需要被告作出任何賠償。區院暫委法官黃士翔關注,辯方一致反對內容,便要傳召證人擇日進行聆訊。控辯雙方休庭商討後,終呈上修訂的口供。據悉,該口供為理大設施及可持續校園總監的供詞,他提及11月17至27日的理大暴動,維修費用高達3億元,惟控方終同意遮去維修費用。

辯方求情稱,陳俊邦的父親視力只剩下一成,無法工作,須由子女供養,陳的胞姊亦有腦中風。另陳於2020年擔任非緊急救護員,曾參與抗疫工作,因本案被辭退,現為救生員及蔬菜店兼職職員。至於郭添明為爺爺嫲嫲的唯一照顧者,辯方不爭議本案案情嚴重,甚至帶來漣漪效應,引伸其他暴動事件,但重申郭沒有作出實質暴力。

另陳頌欣、羅健洋的教導所報告正面,羅現時停學中,冀服刑完畢後盡快完成學士學位。辯方求情續指,李日朗的求情信展示悔意,他稱「未來無法照顧父母,報答養育之恩,我萬分內疚」。代表袁太林的大律師則稱,他因本案失去工作,現收入減半,已面對其他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