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指瑣碎濫用程序 脫罪者向政府索償遭剔除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涉於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在旺角管有雷射筆的17歲少年彭裕謙,去年親自抗辯後獲裁定一項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名不成立。他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律政司索償52萬元,稱警方沒提供兩份警員口供,令他蒙受損失。法官高勁修昨頒下判辭,認為彭並無披露合理的訴訟因由,申索瑣碎且濫用程序,因此剔除申索和涉及的傳票許可申請,下令彭須支付訟費。彭獲悉結果後,於區院外表示要仔細研究判辭作下一步行動。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民事索償罪名不成立雷射筆 Up Next 院舍3針院友原址隔離 重症送醫院 業界料不會重蹈爆發 林正財促防個案倒流公院 不要錯過 【Emily】星洲情人節公布財案 早香港一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機管局前高層認三跑項目收賄330萬 妻獲撤控 蔡天鳳案前家姑申押後被拒 明年6月審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警司涉非禮襲擊 受傷督察指胸留拳印 男子涉非禮女兒 水果刀指嚇稱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