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鄒幸彤煽惑集結脫罪 律政司上訴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去年於社交媒體及《明報》發表關於六四的文章,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經審訊後罪成。高等法院早前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定罪和15個月刑期。鄒幸彤昨透過facebook帖文透露,律政司已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書,要求釐清辯方可否挑戰警方禁止集會的決定是否合法,及法庭應如何處理上述挑戰。 相關文章:上訴得直六四集會案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鄒幸彤 Up Next 平安夜熱鬧 「疫下3年氣氛最濃」 復通宵迎聖誕 酒吧業料生意疫前七八成 不要錯過 【Emily】廉署委會新成員 May姐獲委任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質疑懲教署規定女囚友夏天須穿長褲涉性別歧視 鄒幸彤提司法覆核 (14:38) 懲教署拒司徒華回憶錄及六四書籍存入院所 鄒幸彤申司法覆核質疑不合比例限制 (13:32) 被拒加入《榮光》案 鄒幸彤再申上訴駁回 加入《願榮光》上訴程序遭拒 鄒幸彤再申上訴同被駁回 (15:39) 鄒幸彤申撤官被駁回 判辭:十足信心公平審 鄒幸彤支聯會顛覆案換法官 高院駁回申請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