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筆陣:構想區會產生辦法 先確定地區行政功能 /文:張志剛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文章】區議會將會在明年底換屆,在香港《基本法》的條文中,其實並無列明「區議會」的存在和組成;在第四章政治體制中,第五節是關於「區域組織」,而區議會只能算是區域組織的一種。而在第五節中更特別規定列明,這種區域組織只屬於「非政權性」的組織。 相關文章: Up Next 聞風筆動:資助額不似預期 建制團體硬着頭皮搞關愛 /文:李先知 不要錯過 劉學廉:改善藥物註冊制度 實現跨境藥物使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