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四旬父認侵犯女兒5年 事主指3歲起被狎百次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48歲的裝修工,自女兒6歲起多次在內地及香港的寓所侵犯她,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及將陽具放在女兒腿間抽插,直至女兒11歲向母親揭發事件。裝修工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出,女兒向警方透露自3歲起遭父親侵犯逾百次,被告則承認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利用女兒泄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虐兒非禮女兒高等法院 Up Next 李家超述職分兩日見領導人 料因防疫 不要錯過 【Emily】別劏房無期 官員談過渡屋被批「忘初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擬認失常下誤殺 不獲控方接納 涼亭斧頭砍死老翁 被告:外星人叫 疑妻出軌 地盤工涉綁手強姦威脅齊燒炭 酒吧黑幫謀殺案開審 一被告稱僅掟樽無殺人 未告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高院裁醫局違普通法要求 防虐兒會熱線 年接207宗懷疑虐待增一成 控扯裙非禮女模囚8周 攝影師上訴得直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