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四旬父認侵犯女兒5年 事主指3歲起被狎百次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48歲的裝修工,自女兒6歲起多次在內地及香港的寓所侵犯她,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及將陽具放在女兒腿間抽插,直至女兒11歲向母親揭發事件。裝修工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出,女兒向警方透露自3歲起遭父親侵犯逾百次,被告則承認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利用女兒泄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虐兒非禮女兒高等法院 Up Next 研壓縮垃圾機械人 小學生創科節奪冠 不要錯過 編輯辯稱警插贓雷射筆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推跌未足一歲女嬰及拉扯手腳 菲傭認虐兒入獄五個月 (17:13) 男子涉姦女友16歲女 事主母見避孕套包裝袋揭發 指離島區議員席位懸空未補選違憲 原居民申覆核獲批 警蒐證「有重大瑕疵」 毒販爭議得直 官裁24克冰毒未證屬被告 量刑「下調」 稱前世是泰王要報仇 男子砍斃老翁謀殺罪成 仙人跳騙局 聯絡交贖金被告認罪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