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三度侵犯6歲妹予30元掩口 青年認非禮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案發時19歲的青年稱出於好奇,在家中非禮年約6歲的同母異父妹妹,包括以手和下體接觸其私處,事後給予妹妹30元,着她不要告知他人,又說將來會與她結婚。青年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法官張潔宜將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聽取求情,下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和事主的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非禮 Up Next 江碧蕙控造假帳 1萬元保釋2月訊 不要錯過 江學禮料升國安處長 警隊執位 掌PR陳東同升高級助理處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 61歲男病人疑非禮瑪嘉烈醫院抽血員被捕 (22:24) 威院男病人涉非禮實習護士學生被捕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