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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例首判 泄前度資料囚8月 官:再三犯案對事主傷害不可估量 須懲治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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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客戶服務助理去年在社交平台冒充前女友披露前女友及其丈夫資料,以揭前女友有婚外情,使陌生人聯繫前女友,他早前承認7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為「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判刑。裁判官表示,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犯案,對事主造成不可估量傷害,法庭須「懲治、阻嚇及譴責」,終就7罪判監8個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