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內暴動案 4人囚最多53月兩入教導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是次暴動歷時長、規模大,造成公眾滋擾及財政負擔,亦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其中一宗最嚴重的案件,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判囚50至53個月不等。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城 Up Next 612基金5信託人上訴 未知何時審 不要錯過 鍾沛權准保釋 官:案件廣為人知 再危國安機會好微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 免針紙案 蔡淑梅夫否認圖轉移資產 稱妻「奉公守法」 官斥「發緊夢」不負責任 的士司機撞斃單車少年囚兩年 報告造假詐騙水署460萬 前分判商4人囚14至21個月 三跑貪污案 分判商經理認為保工作行賄 涉撞斃過路孕婦 司機否認危駕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