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內暴動案 4人囚最多53月兩入教導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是次暴動歷時長、規模大,造成公眾滋擾及財政負擔,亦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其中一宗最嚴重的案件,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判囚50至53個月不等。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城 Up Next 業界籲勿集中「內援」 勞福局:無設限但文化較合適 不要錯過 【Emily】廠商會會慶 12集電視特輯介紹成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撞斃單車少年 的士司機認罪 辯方致歉 家屬未釋懷促立例禁長者駕 疑妻受虐 翁斬院舍職員囚16月 官指用錯方法 接納愛妻心切事主輕傷 大坑西案平民屋宇勝訴 官:業主有權收樓 電騙兩長者 收款人囚3年半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