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救護私了男子囚28月 官批違志向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旺角一名操普通話男子疑因拍攝示威者遭約50人包圍「私了」,被硬物擊打頭部浴血倒地。時任救護員涉拳打男子頭部5下,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另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獲准存檔法庭,昨判囚28個月。暫委法官梁嘉琪批評被告案發時擔任救護員,應以救人為理念,當日加入施襲有違其志向,而眾人「鍥而不捨」襲擊事主,形同霸凌。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大三罷救護員暴動罪私了 Up Next 曾要求送院救治 不獲理會 休班警昏迷車內亡 妻質疑救護錯判屍斑 不要錯過 部分未證暴動行為 十一示威8人囚55至60月 官:以群體衡量 燃彈擲警署挑戰權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