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政府擬修例電動車須裝聲響警示 指行駛太靜路人不察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更新車輛構造要求以改善道路安全的立法建議,提出7項修例,包括要求電動車安裝車輛聲響警示系統,及修訂倒後鏡的法定要求。當局計劃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建議。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認為,修例可保障行人安全,認為當局可研究已推出兩三年的舊車是否適合逐步安裝電子倒後鏡。 相關文章:運輸署 Up Next 隨內地調整 新冠病人住普通房條件放寬 梁栢賢:反應慢少少 不解昔日拒納港專家意見 不要錯過 【Emily】音樂家譚盾獲委任「文化推廣大使」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運署:不明查7.21車牌新聞價值 查冊新規覆核開審 質疑記者非真心 【Emily】國慶巴士巡遊 長牛大食鬼「復出」 開學日運輸署最高級別監察 聯絡警方助疏導交通 (13:21) 4條綠色小巴線多收車費 營運商今日起退款予受影響乘客 (10:29) 運署邀11紅巴線「轉綠」 業界:可入禁區擴客源 【Emily】加拿分道×加連威老道交界 第二個對角行人過路處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