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蒙面法示威8人否認暴動 少年獲匿名 控方:皆攜示威裝備 兩人被攝運磚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6日蒙面法生效翌日,有市民發起遊行抗議,共26人被控暴動,其中一案涉及5男5女,一人早前認罪判囚43個月,一人開審前認罪,其餘8人否認控罪,包括一名案發時13歲少年,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法庭另下令傳媒禁止披露該少年的姓名及可識別其身分的資料。控方開案陳辭稱,各被告截停時均身穿深色衣物及攜有示威者常見裝備,其中兩人被閉路電視片段拍到曾拆起及搬動磚塊。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反蒙面法暴動罪示威衝突 Up Next 女生藏噴漆士巴拿囚4月 官:無日常用途明顯預謀 不要錯過 李家超千元買仿真花 「梗係支持社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