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月三截查 青年申覆核指警例含糊違憲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歲青年表示兩個月內遭警方截停3次,質疑警員發現任何人可疑就可截停之規定過於含糊。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令《警隊條例》 和《公安條例》的部分條文違憲。他在入稟狀形容自己遭警員反覆截停「騷擾」,批評警隊可能濫權,僅因外表而截停市民,容易落入「歧視性截查」局面。 相關文章:公安條例司法覆核警權警隊條例身分證 Up Next 涉襲《東張》主持被報道 婦指審訊難公平申終止 不要錯過 警涉受賄助親戚查收數 同袍:兩收追債報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未告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高院裁醫局違普通法要求 涉向郭榮鏗泄密 張達明覆核紀律聆訊駁回 2006起瞞離婚住港 內地婦遭撤居留權覆核駁回 茶果嶺村「逆權侵佔」案 村民被剔除賠償提覆核 法庭裁公廁「男女分隔」規例違憲 律政司不服上訴 (17:17) 英擬推數碼身分證掀爭議 施紀賢稱應對非法移民 反對聯署一日破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