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月三截查 青年申覆核指警例含糊違憲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歲青年表示兩個月內遭警方截停3次,質疑警員發現任何人可疑就可截停之規定過於含糊。他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令《警隊條例》 和《公安條例》的部分條文違憲。他在入稟狀形容自己遭警員反覆截停「騷擾」,批評警隊可能濫權,僅因外表而截停市民,容易落入「歧視性截查」局面。 相關文章:公安條例司法覆核警權警隊條例身分證 Up Next 涉襲《東張》主持被報道 婦指審訊難公平申終止 不要錯過 警涉受賄助親戚查收數 同袍:兩收追債報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涉拍裙底罪脫 前警員覆核革職決定 警員被控偷拍裙底罪脫後遭革職 提司法覆核質疑違程序公義 (15:02) 指離島區議員席位懸空未補選違憲 原居民申覆核獲批 梁天琦遭拒郵寄選舉宣傳單張提司法覆核許可 高院事隔近10年頒判辭駁回申請 (17:11) 林景楠被海關革職後申司法覆核被駁回 官指申請人選擇擱置訴訟 (14:41) 未告知病人釋放令覆核權 高院裁醫局違普通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