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確保穩掛責任誰屬 租用條款中英版有異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墜屏事故調查報告指租用人違反紅館《租用條款》,未確保懸掛裝置穩妥。據康文署向本報提供的《租用條款》中文版,以索具裝配或懸掛裝置須由「署方經理或經理委派人士」確保穩妥,而非調查報告所指由租用人負責。署方引條款英文版解釋,確保裝置穩妥責任在於租用人,將修改中文版以免誤會,但強調有在工作會議上確保租用人明白條款及場地要求。 相關文章: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大國文化康文署 Up Next 列車急煞「如撞車」 等近半小時 1500乘客徒步沿軌離開 不要錯過 公民黨斷莊 最快2月開大會表決清盤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馬仔坑體育館下周五啟用 (12:23) 九龍公園倒塌古樹正擴闊花槽處理 康文署:會盡力保留古樹 (23:00) 施政報告2025|康文署設施引市場營運模式 李家超冀令本港沙灘成旅遊熱點 (12:31) 國慶日康文署設施免費使用 今起康體通申請抽籤 登記Q&A一文睇 (08:57) 國慶日康文署設施免費使用 今起康體通申請抽籤 登記Q&A一文睇 (08:57) 施政報告2025|政府博物館擬於閉館日出租作商業活動 消防處視像方式驗收部分場地助促進盛事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