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確保穩掛責任誰屬 租用條款中英版有異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墜屏事故調查報告指租用人違反紅館《租用條款》,未確保懸掛裝置穩妥。據康文署向本報提供的《租用條款》中文版,以索具裝配或懸掛裝置須由「署方經理或經理委派人士」確保穩妥,而非調查報告所指由租用人負責。署方引條款英文版解釋,確保裝置穩妥責任在於租用人,將修改中文版以免誤會,但強調有在工作會議上確保租用人明白條款及場地要求。 相關文章: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大國文化康文署 Up Next 鏡騷墜屏調查未提工程師責任 監管機構:未接轉介 不要錯過 康署民署場地演唱會 「免牌」減徵詢各部門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場地伙伴藝團數量減 葉傲冬:盼其他藝團有機會多用康文署場地 (12:38) 康署3新招打擊炒場 籃球排球場禁「執雞」 禁程式訂場 違者停帳戶360日 康文署公布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傳承人認定機制 料明年公布首批名單 (12:55) 葵涌公園啟用 有斜道升降機、5米高滑梯 可觀賞藍巴勒海峽【附交通資訊】 (15:52) 馬仔坑體育館下周五啟用 (12:23) 九龍公園倒塌古樹正擴闊花槽處理 康文署:會盡力保留古樹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