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慣犯狎女生囚6年4月 官促落實加刑修例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屢犯非禮案的戀童癖男子,早前出獄後重蹈覆轍,尾隨11歲校服女生回家,用手肘壓住女童胸部,事後承認非禮罪。目前非禮罪最高判囚10年,高院法官昨日採納9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被告囚6年4個月。法官提及法律改革委員會曾建議增設針對性侵犯13歲或16歲以下兒童的罪行,將最高刑罰提高至14年監禁,促請有關部門繼續跟進建議,盡快落實修例。 相關文章: Up Next 法工委主任主講二十大精神 沈春耀:中央全治權特區高度自治並重 不要錯過 【Emily】立選活動拉「人代票」? 黃錦良:職員搞錯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