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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事故 | 主辦單位:有買第三者保險及團體意外保險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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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福局長孫玉函昨(11日)指,Mirror演唱會事故中舞蹈員僱主為一間舞蹈公司,並未為舞者買勞工保險。演唱會主辦單位大國文化及Makerville今日(12日)發聲明指,有為演唱會及工作人員購買公眾法律責任保險(或稱第三者責任保險),另外,亦額外購買了團體意外保險(所有表演者及幕後工作人員均包括在內),會繼續負責傷者的醫療費用及提供其他協助

主辦單位MakerVille及大國文化昨(11日)發聲明,指會仔細研究和諮詢法律意見,並保留追究相關單位的權利。有知情人士透露,主辦單位對總承辦商藝能虛報裝置重量感震驚,認為台前幕後涉及大量藝員、舞蹈員及工作人員,不會容忍他們冒著生命危險演出;而除虛報裝置重量數字外,主辦單位對於事故當日早上屏幕出現問題亦不知情,故保留追究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