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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暴動案續審 目擊證人認曾與黑衣人衝突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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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3男否認暴動、非法集結等7罪,今(8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當值站長張寶貞作供,她稱於太子站月台遭4至5名穿淺色衫、年約20歲的男子上前以粗言辱罵,要求她盡快開車。張接着遭多人包圍,她形容情况失控和危險,稱「都幾驚」,故一度進入設玻璃窗的監察亭內躲避。月台上則有人在開傘掩護下更換衣服,後來有黑衣人加入。

3名被告簡梓濱(23歲)、連俊雄(21歲)及卓嘉豪(26歲)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損壞、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罪及搶劫罪。

目擊證人X下午供稱,當晚用膳後由尖沙嘴搭港鐵到太子站,車上有黑衣人和市民爭執,約十名黑衣人下車在月台指罵車內市民,並投擲水樽,有市民拾回水樽反擲向對方。

X續指,有黑衣人手持長棍和雨傘等物揮舞,衝入車廂欲襲擊他們,於是X以雙手抵擋,其間有黑衣人用疑削尖的行山杖刺X頸部,X從後被箍頸拉落地下。X稱「我用腳踢佢地(黑衣人)」,致對方無法埋身。X為了防備黑衣人再衝進車施襲,他撿起地上白色硬身膠喉,有人隨即以行山杖施襲,X以膠喉阻擋。X事後發現頸部疑遭行山杖刺傷,他即場向救護員求助,但沒求醫。

港鐵車長劉俊堅作供指,其駕駛開往中環的荃灣綫列車當晚約10時到達太子站,有乘客拉下列車的緊急制,劉依照中央控制室指示關上車門,並花了十多分鐘才成功。控方展示車廂內有紙巾雨傘等物散落地面的照片,劉稱不清楚為何出現這情况。

當值站長黃婉玲供稱,約10時月台有穿黑衫、戴防毒面具和黃色頭盔的人。當時有人阻擋車門,4條扶手電梯停止運作,由於有乘客發生糾紛,港鐵職員遂通知警方。黃身處車站控制室內時,有人持雨傘和鐵通敲打控制室玻璃,她事後發現有售票機和入閘機損毁。

另一當值站長張寶貞表示,她於10時45分接更並到同層月台,其間遭人辱罵和包圍,遂進入監察亭內躲避。她目睹有人用物件敲打監察亭的玻璃窗,她和其他職員遭雷射光照射。及至警員到達,場面受控,她步出亭外見到車頭幕門有破洞,月台有閉路電視電線被扯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