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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遊行後要求刪相 控方指林卓廷許智峯為免警方追究示威者刑責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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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一場遊行後,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和許智峯,涉與另外兩人要求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的照片。已流亡的許智峯沒有應訊,其餘3人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今(7日)於區院受審。控方表示,林卓廷曾要求涉事男子刪去所有拍到示威者容貌的照片,以免警方取得照片,用來追究示威者的刑責。案件押後至周五(11日)續審,屆時將傳召涉事男子作供。

男被告林卓廷及曾焌熙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曾被控非法集結。女被告鍾凱研另被控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及刑事損壞。

控方開案陳辭指,數百人於2019年7月6日參加「光復屯門公園」遊行,男子X有份參與遊行。當晚7時,X看到示威者包圍辱罵一女子,有人欲上前踢該女子。X見狀阻止,惹怒其中一名女示威者,對方一直尾隨X。

晚上9時,X獨自步行至屯門警署外,女示威者呼喚近50人將X包圍。眾人群情洶湧,指稱X曾拍攝七一警總示威的照片,其間林卓廷要求X刪去照片,許智峯追問X為何拍攝。曾焌熙表明「我?家話畀你聽,啲相你再唔剷(刪),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呢?」,鍾凱研則要X交出手機。

X拒絕交出手機,遭多人拳打腳踢,其間有人將X的手機交予鍾凱研。鍾與許智峯一同查看手機,許向示威者轉述手機內容。鍾發現手機內有2019年七一立法會示威的照片,隨即將相關照片刪去。後來警員到場,X藉此取回手機,驗傷發現頭部及右肩觸痛。

雙方同意事實指,警方無法從X的手機檢取相關照片和影片,無法斷定有關照片有否存在,抑或已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