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流水集會案上訴方:無證據參與籌備 9人組織及參與集結罪成 律政司稱各人凝聚帶領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9名泛民主派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緩刑及入獄8至18個月。其中7人就定罪和判刑上訴,上訴庭昨展開為期3天的聆訊。上訴方質疑集會一直由民陣籌辦,無證據顯示各被告參與事前準備工作;律政司則反駁從沒指控各被告與民陣一同籌劃集會,罪責在於各人於案發時凝聚及帶領群眾遊行。 相關文章:818流水式集會案上訴何俊仁參與非法集結罪反修例事件吳靄儀李柱銘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 Up Next 「助退會費」騙七旬學員355萬 健身教練囚40月 不要錯過 張高麗婿選人代 被問家境稱「認真備選」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新華社引英揆「樂見港成英中重要橋樑」 外媒報道晤習提黎智英案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指支聯定期辦年宵集會 製刊物設展館鼓吹主張 支聯會案:何俊仁認煽顛 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 認罪案情:「結束一黨專政」圖終止中共領導 違憲法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申召學者作專家證人 控方質疑與案無關 (15:50)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開審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不認罪 何俊仁認罪 (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