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612基金6人裁違社團例罰款 官:吳靄儀似「會長」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被控違《社團條例》一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為首宗被票控未有為組織申請註冊的審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稱,6名被告基於共同宗旨成立基金,符合「社團」定義,作為幹事不曾為基金註冊,裁定6人罪成。嚴官稱5名信託人屬重要決策人,而主要發言的吳靄儀更似是「會長」,責任更重,惟辯方強調「五個係相同地位」。嚴官最終判處5名信託人罰款4000元,基金秘書罰款2500元。判刑後,吳靄儀在庭外表示會仔細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見另稿)。 相關文章:612人道支援基金何秀蘭何韻詩反修例事件吳靄儀施城威社團條例西九龍裁判法院許寶强陳日君 Up Next 譚耀宗:英狀倘准助黎 唯有釋法 湯家驊:審議中不宜公開討論 譚:有份立國安法知原意 不要錯過 破9000宗指標齊升 鬆綁斷纜 醫衛局憂天冷醫院迫爆或要收緊 學者:仍有條件放寬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搭𨋢非禮陌生女 劍擊前港將招文韜囚21天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冒簽傳訊令狀案兩男罪脫 官:控方誤解被告訴訟權 無牌餐廳賣貓狗肉 持行街紙3越人囚17月2周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 5年兩犯 偷拍裙底男判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