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律政要外判檢控官簽諾守國安法 須就案件保密 有大狀指「畫蛇添足」 江樂士:純提醒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天致函所有外判檢控官,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遵守《港區國安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並就案件嚴格保密及保證不會有利益衝突。有大律師認為他們受專業守則約束,比市民更嚴謹守法,形容做法「奇怪」和「畫蛇添足」,並指今次是首次要求所有外判檢控官簽署承諾文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國安法已指明國安案件須由律政司專設部門負責檢控,而非外判律師;辯護律師亦須就國家秘密保密,簽署承諾純粹是為提醒。 相關文章:刑事檢控科外聘檢控官律政司港區國安法 Up Next 議員促檢討管制協議 謝展寰:改變要等完咗先 不要錯過 新人補缺「補不到經驗」 護士:睇唔切好易出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男參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涉違國安法 案件移交區院 (16:19)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 【Emily】副刑檢專員放長假做實習大狀 「師父」係陳馮富珍子 聽聞無意離開律政司 教師認違國安法 申終院刑期上訴許可被駁回 (16:39)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案件押後提訊將交付至高院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