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與男學生手淫口交 已婚男教師認7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7歲已婚男教師涉於2019至2020年,七度在校內及私家車內,與當時13至14歲的男學生互相手淫及口交,被控8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7項控罪,餘下1項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精神科、心理、背景及受害者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還押。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男教師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非禮學生 Up Next 螺旋槳擊斃乘客罪成 駕船商人求情稱廿年朋友 不要錯過 被問高球場爭議 李家超:應尊重上屆決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與13歲畢業生性交 小學駐校社工囚27月 性侵禁錮少女 兩人判更生 放產假後花紅大削 女主管索償157萬 官指積極參與「建國聯」 16歲男分裂國家囚42月 《中年》林俊一 9項非禮罪成 與12歲女童性交拍片 律師陸建廷囚3年7月 官拒納情侶說法 斥為滿足性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