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發文稱炸解放軍營 男子煽惑罪囚4年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7歲男子2017年以「不排除製作硝酸甘油炸藥轟炸解放軍軍營」為題,在高登討論區發帖,翌年被捕。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經審訊後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認為被告目標指向解放軍軍營,加重刑責,但考慮控方事隔3年才提控,「有不必要的延誤」,以及被告年輕等因素,減刑半年,判囚4年半,另指令懲教署在有需要時提供心理輔導或治療。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炸藥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解放軍 Up Next 血管瘤病人亡 廣華四拒仁濟轉院要求 按指引血壓低不宜轉院 廣華醫生同意「見死不救」觀感 不要錯過 【Emily】精英運動員組義工隊 12區送暖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福建艦即將入列?國防部:大家期待的那一天不會太遠 (17:43) 不獲回遷孕婦批不公 官問恩恤平民屋宇拒絕 大坑西案官屢提考慮和解 平民屋宇:租客無權挑戰收樓 施駿興申換官 質疑預先裁定 非禮12歲女生 小學教師囚26月 班上犯案 指使目擊學生隱瞞 事主受創:你不羞恥嗎? 事主提出親密照呈堂 施駿興申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