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8.31案 控方第三證人:拍片遭搶手機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涉3男子暴動案昨日在區院續審。第三名匿名乘客證人屏風後供稱,她下車在月台聽見不斷有敲打聲,遂拍片,發現有人用行山杖敲地,其間她遭人搶手機,又被人大力向後推,致其手臂和背脊撞到月台幕門,「有少少暈」,她稱之後得知幕門破裂及她的右手無名指骨折,而她在車上時未有受傷。她認為,因當時只有她拍攝蒙面者敲擊及挑釁車上乘客情况,所以遭搶去手機。 相關文章:8.31太子站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 Up Next 卸任後內地傳媒專訪 林鄭稱信修例正確 京「曾關心失眠否」 不要錯過 9.29案 裁3人暴動 官:幸無破壞軍營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35+」案岑敖暉刑滿獲釋 林俊一非禮學生囚43月 求情稱身敗名裂 官斥無悔意 訛稱持貨非法賣空賺336萬 經紀夫婦偕友欺詐罪成 稱重新定罪應可減刑 白衣人獲准上訴刑期 男教師涉三邀返家狎男生 15歲事主:感激教導 不敢拒絕 坪洲警開槍 襲警受傷菲漢索償指過度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