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國歌法首案 奏唱時揮港英旗囚3月 事發apm千人睹張家朗奪金 官:或惹不同立場者反應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香港劍擊選手張家朗去年奪得奧運金牌,當日大批市民在觀塘apm商場觀看直播,一名網媒記者在奏國歌時揮動港英旗,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侮辱國歌罪,為首宗《國歌條例》定罪案件。裁判官稱,當日商場內過千人,被告行為或引起不同立場者強烈反應及出現暴力,當日未有發生最嚴重情况純屬僥倖。另被告帶備港英旗,明顯有備而來、周詳行事,侮辱及輕蔑國歌,亦造成鼓勵效果,判囚3個月。 相關文章:侮辱國歌罪奧運金牌張家朗觀塘裁判法院 Up Next 內地新增再破萬 粵逾3000宗最多 不要錯過 8.31案 控方證人車廂亮鎅刀:看收妥否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涉塌工字鐵奪命 精進及分判商待認罪協商 留學返港男生認集結 「寧願坐監」免礙學業 【Emily】認同台港獎牌計入中國 馬逢國:大中華角度出發 蔡俊彥連翊希盼男女劍團再征奧 巴黎奧運直擊|35港將血汗譜動人畫面 盧蔚豐李思穎等20新丁奮戰贏掌聲 (19:35) 男嬰猝死警被控虐兒 控方:不確定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