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8.31案 控方證人車廂亮鎅刀:看收妥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涉3男子暴動案昨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第二名匿名乘客證人供稱,他當晚因不滿黑衣人阻擋港鐵車門關上,在車上與他們理論口角,他稱其後被黑衣人用鐵通壓頸,幾乎窒息。他在盤問下承認曾「推開」正在拍攝的女子,但質疑她是否記者,又否認衝突因此而起;他亦承認取出鎅刀,稱欲檢查刀片有否收妥。他不同意取出鎅刀具挑釁性。 相關文章:8.31太子站刑事損壞罪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非法集結 Up Next 參照辱國旗案量刑 湯家驊料本案成先例 不要錯過 徵酒店作臨時總部 獲批地大角嘴建永久辦公室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施駿興質疑偏頗申換法官 官指「亂扣帽」駁回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訛稱PayMe職員騙財 11人判囚 1人罪脫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 瞞子行蹤 蔡天鳳前家姑妨司法罪成 官:有權不答警方無權「放煙幕」 料護子心切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