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訛稱盜竊案無法查 警:用儲值卡聯絡故沒紀錄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男警在處理店舖盜竊案時,訛稱涉案車主拒絕落口供,令案件無法追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曾用儲值卡以WhatsApp致電車主,故沒相關紀錄。被告亦否認冒充車主,發出電郵投訴警方騷擾。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沙田裁判法院警員犯法 Up Next 港大另一團隊研辨表情AI 偵虐兒偵拔喉偵面試表現 不要錯過 【Emily】京港80學生 參與雙城文化交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護士助理控虐兒 准保釋押後12月訊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涉向中大交假成績提堂 港生准保釋11月再訊 總督察醉鬧醫院罪成緩刑 官驚訝只傳票提控 指警司性侵又陪返家 事主:阻醉駕 關人命 警司涉非禮案事主:曾扮忙避接送 續死纏爛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