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訛稱盜竊案無法查 警:用儲值卡聯絡故沒紀錄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男警在處理店舖盜竊案時,訛稱涉案車主拒絕落口供,令案件無法追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稱曾用儲值卡以WhatsApp致電車主,故沒相關紀錄。被告亦否認冒充車主,發出電郵投訴警方騷擾。案件押後至11月30日結案陳辭。 相關文章: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沙田裁判法院警員犯法 Up Next 三度狎年幼孫女 八旬漢還押候判 不要錯過 禁餵野豬擴全港 除夕生效 漁護署擬再修例增刑罰 引入定額罰款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前補習教師K Kwong影裙底判感化 涉聘內地客表演蒙古舞 酒樓董事:友人經理經手 涉申高才通報假學歷 內地婦擬不認罪 假學歷申高才 內地女自簽守行為 涉訛稱泰大學畢業申優才 內地女20萬元保釋 休班警涉運大麻傷人妨礙司法 轉介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