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續列承造商名冊 政府:待最終裁決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競委會昨公布,安樂機電及其兩名工程師違反《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他們已跟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承認法律責任,其中安樂機電協議罰款1.5億元,尚待審裁處就申請發出命令。涉案的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及安樂工程有限公司仍在政府「認可公共工程物料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名單,發展局昨回應稱,會按最後裁決採取適當規管行動。至於案中兩名工程師是否要接受紀律聆訊,工程師學會稱會按機制跟進。 相關文章: Up Next 黃碼客研「團進團出」閉環入場所 楊潤雄:現「多了要求」旅客卻步 醫生:人少「唔使驚」 不要錯過 市民覆核防疫措施駁回 官:欠專業意見數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