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指競爭法實施7年漏洞多 非嚴重者先告誡 學者批減阻嚇倡修例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起實施,由獨立法定團體競爭委員會負責調查及執法,打擊圍標及控制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價格等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前主席胡紅玉曾說希望先打大老虎,包括大企業。研究競爭法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鄭建韓認為,條例仍有不少漏洞,例如對涉及非嚴重反競行爭為者,競委會要先發「告誡通知」,沒改善才可提告,做法減阻嚇力,建議修例。 相關文章:圍標競爭條例 Up Next 黃碼客研「團進團出」閉環入場所 楊潤雄:現「多了要求」旅客卻步 醫生:人少「唔使驚」 不要錯過 市民覆核防疫措施駁回 官:欠專業意見數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競委搜查時圖删資料 首宗不遵調查權被刑檢 集團圍標案多拘5人 共涉38工程 合約總值逾10億 爆風波樂翠臺海都樓在列 廉署競委會打擊圍標再拘5人 涉兩港島屋苑1.4億元工程 涉案工程未執行 (15:05) 廉署競委會打擊圍標再拘5人 涉樂翠臺及海都樓1.4億元工程 (15:05) 輸維修合約後拒供氧對方 醫氧壟斷商被控濫用權勢 辯稱突大量訂購有權不接 競委指曾凍結戶口 合謀定價案爭獲競委會寬待 美聯指比中原更早申請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