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指競爭法實施7年漏洞多 非嚴重者先告誡 學者批減阻嚇倡修例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於2015年12月起實施,由獨立法定團體競爭委員會負責調查及執法,打擊圍標及控制貨品或服務的供應價格等反競爭行為。競委會前主席胡紅玉曾說希望先打大老虎,包括大企業。研究競爭法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鄭建韓認為,條例仍有不少漏洞,例如對涉及非嚴重反競行爭為者,競委會要先發「告誡通知」,沒改善才可提告,做法減阻嚇力,建議修例。 相關文章:圍標競爭條例 Up Next 續列承造商名冊 政府:待最終裁決 不要錯過 上市3年業內龍頭 6月底持現10億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競委會揭工程承辦商及顧問公司圍標 涉全港17個屋苑大廈維修工程 搜14間公司辦公室 (15:30) 甯漢豪:「招標妥」預審名單涵檢控記錄、執法部門非公開調查 冀下半年推出 (13:53) 怡樂法團:下月初業主大會揀拆棚商 業主會決議門檻擬升 「授權票」設上限 大埔大廈管理小組首開會 區議員紛籲更多部門參加 民思倡圍標刑事化 屋苑法團納防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