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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涉以私密照勒索餐飲集團高層罪成 判囚2年6個月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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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涉與旗下已婚分店女員工發展親密關係,高層疏遠該女員工後,女員工涉以私密照片勒索對方50萬元,她早前被裁定一項勒索罪成,今(25日)在區域法院裁被判監禁2年6個月。

被告黃莎莎(現32歲)被控於2021年9月10日至10月6日犯案。

暫委法官葉啓亮引述被告的求情信指,她對X的愛太投入而犯下本案,她事後與丈夫關係破裂,正辦理離婚手續,如今失去事業及丈夫,更將失去自由,無法照顧患長期肺水腫的父親,加重母親壓力,深感後悔。其丈夫則在信中指,他與被告相識於大專院校,已相處10年,在被告遭拘捕後才得知本案,雖二人關係破裂,但他仍相信被告本性善良,只是迷失自我、一時愚蠢才犯案。

葉官判刑時指,被告提出金錢要求,由15萬提高至50萬元,威脅X要公開照片,甚至將照片流出予傳媒,期間向X傳送他在酒店櫃檯辦理入住手續的照片,令X擔心被告手上照片的私密程度更高。葉官指,被告的行為令X焦慮不安,X更因恐懼照片流出而無心工作,事後需向心理醫生求診,另因失眠而需服用安眠藥。

但葉官接納辯方所指,本案不涉及交歡照片及影片,手法亦較許榮一案輕微,不過本案事主有一定知名度,被告利用其身分弱點恫嚇對方,對X的心理及精神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實屬嚴重,與案例不能相比,考慮事件僅影響X、被告沒有收取金錢等,判處她監禁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