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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認理大外非法集結分判囚14至18個月 1女學生同認罪判入更生中心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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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警方圍堵理大,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涉於11月18日早上到尖沙嘴聲援,被控在科學館廣場參與非法集結等罪,5人早前認罪今(11日)在區院判刑,其中一名女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另4人判囚14至18個月。法官練錦鴻認為,對於警方當時行動決定有否可改善之處,並非他可批評的,他未能批評警方的權力和責任等,惟警方獲憲法授權維持治安是無可置疑。

被告裝修工人賴俊雄(現年24歲,下同)、時裝設計師陳子朗(24歲)、女學生林綺雯(21歲)和郭惠玲(21歲),以及地盤工人溫欣(23歲)均承認非法集結罪,他們另涉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獲准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時稱,本案較同類事件和平及輕微,沒暴力衝擊。

練官判刑時稱,事源於反修例事件,理大遭人大肆破壞,附近交通癱瘓,警方遂封鎖校園,有人呼籲到場聲援。政府當時暫緩修例,仍有人以暴力宣洩不滿,他們或感到痛快,但有損前人多年努力成果。當日為上班日,該處酒店商店林立,事件令本港國際形象受損。警方屢次警告驅散人群,無證據顯示被告曾破壞,不過可從其裝備推論犯案,事件亦不涉及使用燃燒彈。

練官指出,賴俊雄管有索帶、面罩和啤酒樽,屬社運常用以破壞財物、掩飾身分及製造武器的工具;陳子朗則攜有扳手和剪刀,兩人被判囚16個月。郭惠玲未及時認罪和似乎沒歉意,被判囚18個月。遭搜出手套、參與程度低的溫欣判囚14個月。攜有扳手的林綺雯則被判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