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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涉理大衝突厚福街暴動罪成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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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理工大學被警方圍堵,有人發起「圍魏救趙」行動,10人被控於11月19日在尖沙嘴厚福街參與暴動,其中兩人早前認罪,餘下8人受審後今(10日)在區院同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李慶年指出,現場有示威者為開脫而棄置的裝備,無辜途人當時應馬上離開,和示威者劃清界線。李官反問,若被告沒戴口罩及裝備,何須害怕?他又說只有懷着暴動意圖者才會靠近製汽油彈的暴徒。李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六(22日)繼續聽取求情,以及預料判刑。

被告學生何可珊(20歲)、婚禮策劃師楊淑珍(29歲)、學生許卓玲(20歲)、廚師梁展榮(34歲)、無業張啟鏗(24歲)、推銷員李駿軒(20歲)、學生彭紹軒(21歲)及廚師何國棟(23歲),均被裁定一項暴動罪。何國棟另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辯方較早時稱,被告為無辜途人,因混亂驚慌遂跟隨他人躲避。李官裁決時指,何可珊、楊淑珍、許卓玲、梁展榮及張啟鏗於凌晨3時身處唐樓的梯間或天台,不可能是「路經此地」。李官續指,上述5人分別在未有疫情時配戴口罩、護目鏡,攜有口罩過濾棉,生理鹽水、「TG Resolve咽痛飲」的粉末沖劑、急救用品及防火手套。其中,梁穿着手套被驗出易燃有機溶劑。他們是有備而來,並匿藏於唐樓內。

至於李駿軒、彭紹軒及何國棟在暴動範圍街巷被截停,李的手套染有易燃有機溶劑,他帶了打火機但沒有香煙。彭則用望遠鏡監視警方,在圍捕時脫下口罩,及後附近有手推車爆炸。

而何國棟曾在手推車縱火,並管有鎚、扳手和手鋸等物品。他在手機信息稱不欲對理大內朋友坐視不理,否則「一世都抬唔起頭做人」,李官指他懷着一股主觀熱血,望營救理大內的人。